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赵AA,女,浙江嘉兴人,申辉律所委托人
被告:BB(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BB公司)
二、案情介绍
原告经被告工作人员介绍到被告开发的香河县新城小区售楼处看房,当时被告工作人员多次表示原告可以贷款买房,且可以同时贷款买两套房,故原告于2013年10月购置了两套商品房,并且交了定金和首付款,共计约40万元。在原告交付首付款前,被告工作人员称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交完首付款后再补缴一年社保。但事实上原告无法补缴社保,被告工作人员称不能补缴社保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原告得知后找到被告,要求退还已付房款,但被告拒绝,故原告于2014年12月下旬找到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申律师想要维权索回购房款。
三、办案思路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申律师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提供如下办案思路:首先,原告及家人是否有其他购房且处在还贷当中,原告明确告知有两套住房,且均处于还贷中;其次,被告工作人员是否曾说过要求被告补缴一年社保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原告说被告曾说过,并且有相关录音和短信记录;再次,双方是否签订过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说绝对没签过,只有付首村款的发票以及购房认购书。在得到上述明确答复后,申律师明确告知原告,从现有证据上看,原告官司胜券在握,我们主要打合同解除,要求被告全部返还房款并且不用向被告承担违约金。
四、办案结果
经过申律师精心准备以及开庭的出彩表现,香河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判决生效后5日内,被告应全额返还原告40万元购房款,且案件受理费7300元亦由被告承担。赵AA看到判决书后对该结果相当满意。
五、办案心得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申律师认为:购置房产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买房前建议需要做一些法律功课,比如对买房人的购房资格、按揭贷款资格、开发商的承诺是否写在合同里等;同时,对这些法律问题一般普通百姓也很难瞬间弄明白,专业的事情最好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处理,即对于买房这样重大的事情,建议聘请律师全程跟踪,这样风险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