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诉河南某镇政府行政纠纷案 最终胜诉要求镇政府履行相关协议
时间: 2017年01月02日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沈某,申辉所委托人
被告:河南某镇政府
二、案情简介
原告沈某因为丈夫不幸身患重病,家里陷入贫困状态,当地镇政府考虑到其实际困难,分别于2012年03月与原告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镇里每月从民政救助费中出3000元解决平时治疗费用以及其家庭生活(每月两袋面、一壶油);同时约定镇政府将从新农村建设中建好的住房中选出一套给原告居住以解决原告居住问题。并盖有镇政府公章。但是被告因为领导换届,自2014年08月起至今拒绝履行原来签署的协议。原告家庭生活又重新陷入了困境,无奈原告找到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履行承诺。
三、办案思路
申辉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协议签订的背景,了解到镇政府不履行协议的真实原因。同时鉴于当前行政诉讼立案以及庭审都有一定难度,要求原告做好收理准备。申辉律师也分析了一旦立案成功,镇政府的答辩意见很有可能是协议无效。申辉律师向当地县政府其他部门调取了相关协议签订背景的文件材料,证实了当时签订协议的背景为镇政府出于沈某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为了履行政府的行政救济职责,于2012年03月与沈某签订了相关协议。
四、办案结果
在申辉律师不断努力下,立案成功,并且在当地大雪天进行了开庭审理。经过律师们精心的准备以及庭审出彩的发挥,当地人民法院终于判决原告胜诉,要求镇政府履行相关协议。
五、办案心得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认为,虽然我国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对立案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因为固有的思维模式,行政诉讼立案依然有很大难度。同时,即使成功立案,但面临败诉的风险依然很大。虽然本次沈某案胜诉,但是行政诉讼改革依然有漫长的道路要走,比如省级政府的征地决定合法性问题是否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政府负责人往往缺席出庭应诉问题,等等。只有行政诉讼进行了真实正的改革,才能最为有效的推动法治国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