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院指引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法院概况

    房山区法院主要办公区为院机关,并设有长阳法庭、城关法庭、长沟法庭、燕山法庭、河北法庭、窦店法庭共六个派出法庭。院机关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均可立案。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

    院机关:89366877

    城关法庭:80381411

    长沟法庭:80381455

    河北法庭:80381134

    窦店法庭:80381433

    燕山法庭:69341496

    长阳法庭:80381498  

 

管辖范围

    民、商事案件:(一)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但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中院管辖。(二)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三)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四)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案。但涉外、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案件由中院管辖。(五)本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企业名称(商号)、特殊标志、计算机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权属或侵权纠纷案件,侵犯企业名称(商号)权、特殊标志专有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不包括:涉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案件,或者属于确认不侵权纠纷或垄断纠纷的案件。(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行政、刑事、执行案件管辖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应当由房山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刑事、执行案件。
    经由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或移送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
 

部门及职能

    房山区法院主要办公区为院机关,并设有长阳法庭、城关法庭、长沟法庭、燕山法庭、河北法庭、窦店法庭共六个派出法庭。院机关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均可立案。
    一、本院院区
    所在办公部门: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未成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政治处(下设干部科、组宣科、教育培训科)、办公室、档案科、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督察组等部门。
    审理案件范围: 
    民事审判第一庭受案范围:负责全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所有权纠纷、合同类纠纷、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特殊程序案件、涉外民事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二庭受案范围:负责全区范围内商事案件、农业承包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受案范围:负责全区范围内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
    未成年审判庭受案范围:负责审理全区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由各人民法庭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受理案件。
    二、派出法庭
    (一)长阳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长阳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受理良乡镇、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和长阳镇等地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殊程序的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二)城关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城关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管辖城关办事处、周口店镇、石楼镇、新镇办事处等地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殊程序的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三)长沟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长沟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管辖长沟镇、张坊镇、十渡镇、大石窝镇、蒲洼乡、韩村河镇等地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殊程序的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四)窦店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窦店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管辖窦店镇、闫村镇、琉璃河镇等地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殊程序的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五)河北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河北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管辖青龙湖镇、河北镇、史家营乡、霞云岭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南窖乡等地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适用特殊程序的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中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六)燕山法庭
    所在办公部门: 燕山法庭
    审理案件范围:管辖燕山地区除民事审判第一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受理的民事、商事案件,负责办理本法庭全部民事、商事执行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应由燕山法庭受理的案件。
 

法院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址
    房山区法院主要办公区为院机关,并设有长阳法庭、城关法庭、长沟法庭、燕山法庭、河北法庭、窦店法庭共六个派出法庭。院机关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均可立案。
    一、院机关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0号。
    交通路线:从六里桥北里乘坐616、901路公交车到北关北站下车。
    二、城关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企业街4号
    交通路线:从北京站乘坐29路公交车到房山下车。
    三、长沟法庭
    办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大街48号
    交通路线:乘坐917、房山18、房山31路公交车到长沟镇政府站下车。
    四、河北法庭
    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东庄子村
    交通路线:乘坐917支3、房山13路公交车到李各庄站下车。
    五、窦店法庭
    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刘李店村(琉璃河派出所旁) 
    交通路线:乘坐房山27路公交车到瓦窑头站下车。
    六、燕山法庭
    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杏花东路7号
    交通路线:乘坐房山23、房山22路公交车到燕山社区医院站下
    七、长阳法庭
    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0号。
    交通路线:乘坐房1路内环、良乡新城环1路公交车到房山区政府站下车。

投诉渠道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10-89364837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