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辉申论:“最美妲己”涉毒案法律性质分析
时间: 2016年03月04日
案情介绍:
据悉,2月26日11时30分,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在朝阳区亮马河某公寓内吸食毒品的傅艺伟查获,同时抓获的还有黑静环、付意敏2人。目前,傅艺伟因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刑事拘留,黑静环、付意敏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据悉,2月26日11时30分,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在朝阳区亮马河某公寓内吸食毒品的傅艺伟查获,同时抓获的还有黑静环、付意敏2人。目前,傅艺伟因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刑事拘留,黑静环、付意敏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案件性质:
从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发布的消息来看,本次涉毒案件的当事人有三人,从目前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来看,对于妲己警方是以刑事案件来处理的,而对于另外两名涉毒人员,是以治安违法案件对待。之所以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结果,这和我国关于涉毒案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分不开的。具体到本案来说,所涉及的法律和罪名如下:
从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发布的消息来看,本次涉毒案件的当事人有三人,从目前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来看,对于妲己警方是以刑事案件来处理的,而对于另外两名涉毒人员,是以治安违法案件对待。之所以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结果,这和我国关于涉毒案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分不开的。具体到本案来说,所涉及的法律和罪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刑法三段论上来分析,行为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当性。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行为人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在客观上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客观构成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主观上也符合刑法所规定的主观构成要件(主观要求故意,过失不够成本罪)。(2)违法性。首先,违法性是指行为人没有违法阻却事由,即行为人不存在因为某些特定原因而得以免于构成犯罪的理由。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3)有责性。行为人的行为因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二、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申辉律师在线点评:
对于本案来说,黑某、付某吸食毒品的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是符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关于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的规定。至于傅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中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还有待侦查机关进一步的收集证据。近年来,艺人涉毒案件屡禁不止,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认为,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恪守法律规则,公众人物更是要注意形象,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以免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性质恶劣的负面影响。毒品自出现以来,不仅严重侵蚀着人们生理和心理健康,更是给相关家庭的幸福生活带来了严重的打击。因此,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专业提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