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辉申论:三部委关于问题疫苗发布会(整理)
时间: 2016年04月05日
3月24日下午5点,我国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针对“山东问题疫苗事件”联合举行记者会。记者会期间,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该案的相关情况。这是国家部委层面第一次正式出面以召开记者会的形式,就社会高度关注的非法疫苗案件回应社会关切,介绍查处进展。
截至目前的调查情况:
一、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华敬锋介绍,庞氏母女涉嫌非法购入2.6亿元非法疫苗,卖出金额3.1亿元,买卖涉案资金总额共计5.7亿元,非法获利5000多万。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从公安机关查证的情况看,该案疫苗不是黑工厂生产的,而是一些正规的药厂合法生产的正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济南公安机关现场查扣的两万支疫苗已封存。相关涉事制药企业已经吊销GSP证书、暂停经营活动!
二、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经营药品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华敬锋说,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控制涉案嫌疑人130多名。李国庆表示,“由于本案时间跨度较长,涉及地区较广,查清全部产品的最终流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对非法经营疫苗的,哪怕只有一支我们都不能容忍。”
李国庆在发布会上介绍,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涉事疫苗多为3-6个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通过违法分子销往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乡镇接种点。对于公众关心的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带来的安全有效问题,李国庆表示,从科学层面来讲,一个疫苗短时间脱离冷链一般不会产生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本案中,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长短难以准确把握,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但安全性不会有大问题。
因为通过国家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的报告来看,过去五年未见异常。在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世卫组织对脱离冷链以后疫苗的安全有效性问题也做出了同样的评估结论,相关信息在世卫组织的网站上都有披露。
李国庆还表示,此案暴露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监管对象数量多,而具有药品检查资质的基层监管人员缺乏。
三、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卫计委将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的购进、使用管理。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使用的二类疫苗都要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配送管理。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评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下午的这场联合记者会是在非法疫苗案在网上广泛传开一段时间之后召开的。在这段时间期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山东省和其他各关联省份都做出了相关的表态,比如对涉案人员信息的部分介绍、相关疫苗的介绍,涉及地区的介绍,但是从之前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非法疫苗案的信息公开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界对于案件的关注。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有获得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也是加强政府与人民间信任度的最基本保障。但是对于此次的非法疫苗事件,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延时的、缺失的。但是呢,非法疫苗案件涉及人员、省份较多,人员在调查工作中需要时间。我们社会大众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谅解!
截至目前的调查情况:
一、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华敬锋介绍,庞氏母女涉嫌非法购入2.6亿元非法疫苗,卖出金额3.1亿元,买卖涉案资金总额共计5.7亿元,非法获利5000多万。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从公安机关查证的情况看,该案疫苗不是黑工厂生产的,而是一些正规的药厂合法生产的正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济南公安机关现场查扣的两万支疫苗已封存。相关涉事制药企业已经吊销GSP证书、暂停经营活动!
二、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经营药品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华敬锋说,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控制涉案嫌疑人130多名。李国庆表示,“由于本案时间跨度较长,涉及地区较广,查清全部产品的最终流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对非法经营疫苗的,哪怕只有一支我们都不能容忍。”
李国庆在发布会上介绍,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涉事疫苗多为3-6个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通过违法分子销往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乡镇接种点。对于公众关心的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带来的安全有效问题,李国庆表示,从科学层面来讲,一个疫苗短时间脱离冷链一般不会产生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本案中,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长短难以准确把握,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但安全性不会有大问题。
因为通过国家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的报告来看,过去五年未见异常。在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世卫组织对脱离冷链以后疫苗的安全有效性问题也做出了同样的评估结论,相关信息在世卫组织的网站上都有披露。
李国庆还表示,此案暴露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监管对象数量多,而具有药品检查资质的基层监管人员缺乏。
三、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卫计委将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的购进、使用管理。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使用的二类疫苗都要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配送管理。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评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下午的这场联合记者会是在非法疫苗案在网上广泛传开一段时间之后召开的。在这段时间期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山东省和其他各关联省份都做出了相关的表态,比如对涉案人员信息的部分介绍、相关疫苗的介绍,涉及地区的介绍,但是从之前各部门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非法疫苗案的信息公开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界对于案件的关注。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有获得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也是加强政府与人民间信任度的最基本保障。但是对于此次的非法疫苗事件,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延时的、缺失的。但是呢,非法疫苗案件涉及人员、省份较多,人员在调查工作中需要时间。我们社会大众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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